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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原国家环境保护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等要求,现将开云(中国)年产1000吨2,3-二氯吡啶、1000吨甲基磺酰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开云(中国)年产1000吨2,3-二氯吡啶、1000吨甲基磺酰胺项目
建设单位:开云(中国)
公示内容: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、报告附件(包含竣工环保验收意见)
公示时间: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 系 人:皮剑勇
联系电话:1804731739
附件:
- 验收报告
- 报告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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